ICS发布疫苗接种路线图以加快船员接种疫苗进度

来源:中国船检@ 2021.05.17

 

随着美国、荷兰和其他国家开始向所有船员发放疫苗,国际航运公会(ICS)今天发布了一份疫苗接种指引框架,旨在与其他主要非政府海事组织一道,在世界各地建立专门针对船员的疫苗接种中心。

 

迄今为止,美国已有16个州启动了面向于其港口运输货物的非本地船员的疫苗接种计划。随着部分欧洲国家已经成功开展疫苗接种计划,这些国家也将在未来数周及数月内效仿美国,其中荷兰将从六月中旬开始,不以其本国国籍为限,为所有以荷兰为船旗国船舶的船员接种疫苗。

 

为更好地协助旨在建立疫苗中心的各国政府及各类公司,ICS发布的这份21页的路线图文件,提供了关于疫苗接种的资格、实行、发放、管理及法律问题的相关信息。

 

船员是一个对其国际间活动有特殊需求的群体。为保护船员、旅客及公众的健康,并尽可能减少对贸易和全球供应链的干扰,为船员接种疫苗变得尤为重要。国际航运公会秘书长盖·普拉滕(Guy Platten)表示:“新冠疫苗的生产速度是一个现代奇迹,但全球正受到疫苗发放迟延的困扰。疫苗的运输将会很快大规模通过航运方式来进行。船员已经为接种疫苗提供了关键的个人防护装备、医疗箱、注射器及其他医疗材料。因此,各国必须优先考虑为船员接种疫苗,避免进一步加剧疫苗迟延交付。”

ICS一直联合其他国际航运组织一道,与国家、区域和国际层级的政府组织展开合作,争取优先为船员接种疫苗。此时,一份专门针对船员疫苗接种的路线图,将有助于实现全球范围内对船员的疫苗接种。

 

在疫苗接种计划的规划和推广阶段,该路线图可供航运公司(其代理及代表,包括船员中介机构)、海事当局及国家卫生当局,与其他当局(如当地海关、移民、边检、港口及民航)及船员的联络使用。

 

该路线图让对港口当局负责的政府、地区和公司,在准备好向船员推广疫苗后,可以加快建立疫苗中心。港口当局将与包括船东、福利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内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合作,确保有效实施疫苗接种。

 

当其他国家力所能及的时候,这些经验可以复制并推广到全球范围。通过让各国政府、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学习其他国家的最佳实践,该指引可以让各国迅速作出响应。


接种资格

疫苗接种计划将针对符合下列资格的船员:1.需要离开船舶遣返回国的船员;2.来自目前尚未接种疫苗国家的船员(约占海上工作人员比例的60%)3.来自目前尚未考虑将船员纳入其疫苗接种计划中优先接种群体国家的船员。

 

疫苗类型

临床试验中已研发出50多种疫苗,但路线图建议为船员接种的疫苗应为世界卫生组织(WHO)疫苗清单中所列明的疫苗。因国际船员目前所面临的状况,根据该路线图,单剂量疫苗非常受欢迎。然而,ICS也应认识到,在某些国家可能并不总是能够提供单剂量疫苗。如果船员需要接种第二剂疫苗,应该制定相应的计划,以便及时安排接种。

 

实行指引

国家和地方当局、船舶、船员及福利机构应组建一个跨学科工作组。这就需要制定和实施一份船员疫苗接种指引,以覆盖自建立疫苗接种中心,至推广该疫苗接种计划的方方面面。

 

建立疫苗接种中心

疫苗接种中心的选址将根据其有效的人员可访问性、充足的疫苗供应及合适的可供应及储存疫苗的基础设施进行选择。地点可选为港口或机场,或是已经用作疫苗接种中心的现有医疗设施。

 

法律和责任

接种疫苗需要个人的知情与自愿。如果受雇船员拒绝接种疫苗,雇主应仔细考虑其所提出的理由。雇主可考虑不让未接种疫苗的雇员工作。但个案都需要根据案件事实和个人反馈加以考虑。

 

由于涉及船员疫苗接种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建议利益相关方浏览ICS指引关于该部分的说明:

https://www.ics-shipping.org/publication/coronavirus-covid-19-roadmap-for-vaccination-of-international-seafar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