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以S轮二副Y某右脚骨折一案为例
一.事情经过
2015年10月29日,停靠在国内L港的S轮的二副Y某在扫舱过程中,不慎从楼梯上摔下,导致右脚骨折。他被紧急送往了医院,并打了石膏。该地由于医疗水平不发达,医生建议船员回到家乡做进一步的治疗。船员回到家乡D市之后,在右脚骨折的部分植入一块钢板进行固定并于1年后取出。
2017年5月19日,Y某做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伤残九级。
二.理赔处理流程
1. 事故发生时,我司理赔部立即向S轮的保赔协会报案。
2. 在向S轮的报案后,与客户取得联系,向客户了解受伤船员的情况以及船方所采取的紧急措施,并请客户收集船员相关的证件材料等文件以供审核。
3. 在船员在家休养期间不定期询问船员情况,跟进案件动态。待船员康复后,向客户收集提赔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4. 根据和客户确认过的索赔项目向协会提赔,与协会及客户多次沟通,推进理赔进程。
5. 确认索赔项目和金额,完成赔付。
三.提赔难点和要点
1. 误工费
由于船员年龄较大,因此从出险到做司法鉴定用了一年半的时间。因此,船员索赔的误工费较多,为19个月。由于S轮承保的保赔协会的规定是船员的误工期工资最多只赔付120天。经过我司理赔部向协会努力争取,协会最终决定通融赔付船员5个月的误工费。
2. 护理费
船员受伤的时候没有请护工,而是由船员的妻子对其进行护理。船员提供了其妻子的工资证明,并且索赔了19个月的护理费。协会以船员没有提供护理费证明为由拒绝。我司理赔部认为,该船员由于腿部骨折在腿部打了钢板并在一年之后拆除了钢板,我们认为在船员两次住院期间,船员是需要有人进行护理的。船员的妻子对其进行护理时,虽然表面上没有支出费用,但是,这种看护活动仍然具有金钱价值,此种出于亲情的行为不能施惠于船东,所以船东是有责任支付这笔费用的。另外,船员还需要合理的恢复期,这时候船员也是需要护理的。最后协会同意了我司理赔部的想法,支付了船员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用。
四.经验分享以及防损建议
1. 关于误工费的索赔,船员一定要提供由医院开具的连续的病假条证明。
2. 关于护理费的索赔,协会通常会关注:船员的病情是否需要聘请护工护理,医生是否有在船员的医疗报告中注明船员需要护理的医嘱。另外,护工费的索赔,需要提供护工身份证以及护工费发票。